市长:
葫发改体改〔2023〕25号
委各科(办)室:
为规范发展改革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了《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配套的《葫芦岛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