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南路内涝治理工程意见批前公示
时间:2023-03-15来源:行政审批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现对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南路内涝治理工程选址批前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南路内涝治理工程
2、项目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24日
3、建设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公示单位: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5、联系人:姜宁
联系电话:13019989900
联系人:李雅军
联系电话:3118980
6、用地面积:0.7554公顷
示 意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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