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葫芦岛市市本级“三公”
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经汇总,2019年葫芦岛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81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50万元,下降4.9%(口径下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1万元,增长0.5%;公务接待费290万元,下降23.7%;公务用车购置费239万元,下降3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1万元,下降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