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bet体育投注_365bet体育直播-【官方授权网站】

<图片

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2024年)

时间:2024-02-04来源:政法委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二、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

  三、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和省、市委对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平安葫芦岛、法治葫芦岛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代管市法学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七)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贯彻中央及省、市委深化政法改革的决定和精神及省、市委具体要求。承担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十)领导和具体管理中共葫芦岛市委、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包括10个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干部科、宣传教育科、政策研究科、执法监督科、政治安全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及葫芦岛市法学会、葫芦岛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 2024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1023.3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3.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1023.3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77.52万元;

  2.项目支出145.8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绩效目标共1个,涉及资金145.8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53.3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着节约经费开支的原则,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在正常标准的基础上压减10%,项目支出预算在2023年的预算的基础上压减10% 。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 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下降44.4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上升(降低)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上升(降低)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降低44.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上升(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降低44.44%。主要原因为:本着节约经费开支的原则,压减经费支出预算 。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8.56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0万元、差旅费4万元、办公费33.9万元、其他交通费39.65万元、劳务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54.3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5万元、日常维修费10万元、取暖费0万元、邮电费3.67万元、水费2万元、租赁费11.9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74万元、会议费0万元、电费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 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2024年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共 1 个,涉及资金145.8 万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7.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8.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5.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