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
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
(2020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二、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明细表
九、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十、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上下年对比表
十一、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二、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
十三、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四、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五、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企业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提高会员素质,培养骨干队伍。
(二)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企业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要作用。提高参政议政,参与地方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做好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三)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人才等方面服务,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更好推进结构调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自律的作用。
(五)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协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其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六)增进与全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调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七)指导县(市)工商联的工作,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本级
基本情况:工商联行政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8 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8人,退休5人,公益性岗位1人。
车辆情况:车改后保留车编2个,实有车辆2台。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工商联合会部门预算表(点击链接)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365bet体育投注_365bet体育直播-【官方授权网站】:葫芦岛市工商联合会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1.对收支来源 支出功能科目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葫芦岛市工商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2020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葫芦岛市工商联2020年收支总预算175.3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54万元,增长了2.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了2.60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了0.5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退休人员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3.71万元,主要是增加职级并行调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项目经费增加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工商联执委会会议经费4万元。
二、葫芦岛市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预算以及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6.07万元,主要是办公费2.32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30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取暖费1.01万元 ,物业管理费0.26万元,其他交通费8.07万元,租赁费0.8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费0.30万元,工会经费1.3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8万元等。
2.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0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00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经费定额每台车由3.70万元减少到3.0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安排此项经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0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0人。
3.2020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主要因为按市财政局的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由部门自行安排。
4.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葫芦岛市工商联2020年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4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
三、其他说明
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与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此两表无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