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2020年)
目 录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1、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4、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6、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明细表
9、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10、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上下年对比表
11、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12、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
1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14、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15、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16、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1、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机要交通等工作。
2、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情况综合、文稿起草、新闻宣传、刊物及信息等工作。
3、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机关保卫、人事和老干部服务等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络与接待工作。
6、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科、人事科、行政科、财会科、老干部管理科、机关党委、机关车队、代表服务中心。
二、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本部门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365bet体育投注_365bet体育直播-【官方授权网站】: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收支总预算1674.5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107.3万元。其中:预算基本支出1409.7万元 (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08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5.7万元),预算基本支出比2019年增加27.3万元,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由于人员增加。预算项目支出264.8万元,预算项目支出比2019年增加80万元,主要是由于代表活动经费增加。
三、365bet体育投注_365bet体育直播-【官方授权网站】: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1.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比2019年“三公”经费减少5.9万元,主要是由于车辆定额减少的原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61.14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含天然气)10.2万元、邮电、邮寄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单位办公楼取暖费25.74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维护费6万元、劳务费16.65万元、工会经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5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预算批复购置车辆0台,金额0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9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9个,涉及资金264.8万元,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2020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事业发展类项目共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 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