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2016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总表
二、 收支明细表
三、 项目支出明细表
四、 政府采购明细表
五、 “三公”经费明细表
六、 “三公”经费上下年对比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依法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省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移交工作。
(六)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食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七)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九)指导和监督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行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2.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支队
3.葫芦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家杖子分局
5.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觉华岛分局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点击链接)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365bet体育投注_365bet体育直播-【官方授权网站】: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1292.70万元。
二、365bet体育投注_365bet体育直播-【官方授权网站】: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6.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