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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8-0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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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葫芦岛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

  2、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依照国际红十字会等组织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开展工作。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组织社会捐助,向省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总会并通过总会向国际红十字组织发出救援呼吁,接受国际援助并监督使用;管理备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参与组织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工作。

  4、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开展群众性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遗体、眼角膜捐献工作。

  5、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组织会员、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

  7、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及国内外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

  8、承办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葫芦岛市红十字会纳入葫芦岛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正县级单位,下设2个科室。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表

  点击链接见数据表

  第三部分葫芦岛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7.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47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108.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2.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0万元。

  2.项目支出36.38万元,主要包括救护培训项目、“博爱送万家”项目、红十字家园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了7.25万元,主要原因减少红十字彩票公益金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93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红十字彩票公益金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5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8万元,项目支出36.3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6元,节能环保支出0元,农林水支出0元,交通运输支出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3.52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无此预算科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2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行政运行54.1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6元:

  4.节能环保支出0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元:

  6.交通运输支出0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元:

  9.住房保障支出3.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原因是控制公车运行,减少公车运行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07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68万元,比上年减少3.0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控制公车运行,减少公车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7.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葫芦岛市红十字会行政运行经费支出7.80万元,比上年减少5.68万元,减少42.1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与应急合一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4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部门取得的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XX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XX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XX拨款收入”、“XX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XX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XX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XX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XX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XX国库业务(项):反映XX部门用于XX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XX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其他XX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XX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XX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XX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XX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XX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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