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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妇联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7-30来源: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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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妇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妇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妇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妇联是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任务有: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巩固好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做贡献。

  二、机构设置

  纳入葫芦岛市妇联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妇联本级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妇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8万元,占收入总计20%。主要是项目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7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结余增加。

  (二)支出总计3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

  2.项目支出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主要包括妇女儿童工作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1万元。

  主要是项目开展资金未完全使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73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余较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万元,项目支出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项目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占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65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8.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X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妇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15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7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