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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30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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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政策,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六)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七)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八)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九)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承办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

2.葫芦岛市人防监察大队

3.葫芦岛市人防设施管理处

4.葫芦岛市人防指挥信息中心

5.葫芦岛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6.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信站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43.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00.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2.4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主要是财政代扣个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60.47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划归至政务服务中心,资金也调拨到中心。

(二)支出总计791.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91.9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9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69.15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划归至政务服务中心,资金也调拨到中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1.17万元。

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形成的结转。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8.68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部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未能正常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9.15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划归至政务服务中心,资金也调拨到中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1.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92万元,占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7万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85万元,占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9.42万元,占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9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97.6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48.2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应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但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划归至政务服务中心,经费也已划拨。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2万元,主要是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1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8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2.72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14.7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59.4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9.42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81万元,比上年增加11.0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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