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明细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为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技术支撑和业务咨询服务,为行业监督、行政监察和中介代理机构提供监管平台;
(三)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指南,并组织实施;
(四)查验现场交易项目相关材料;
(五)负责使用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六)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电子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控影像、音频、资料的收集、存档和统计等工作;
(八)按规定收取交易综合服务费和保证金,负责保证金的返还;
(九)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投诉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2.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2.2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22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2.51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7.40万元。
(二)支出总计407.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3.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67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2.7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1.48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因此工资福利支出及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均有增加。
2.项目支出3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83万元
主要是年底财政资金跨年拨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2015年相比减少5.5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79万元,项目支出3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7.7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6年相等,2016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与部门决算报表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2个,共涉及资金34 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 %。
共组织对“软硬件运行服务费”和“天然气管网改造费用”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