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365bet体育投注_365bet体育直播-【官方授权网站】: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市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市)区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审核县(市)区级机关机构设置,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各县(市)区之间职责分工。
(六)拟订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贯彻执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八)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建立和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十)负责市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十一)负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拟订和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工作。
(十二)领导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改革相关政策;协调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的管理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指导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数据的统计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葫芦岛市编委办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2.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43.8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8.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5.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7.9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7.73万元。
(二)支出总计443.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90.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52万元。
2.项目支出2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04万元
主要是年末补充办公经费不足,资金拨付太晚;医疗保险补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葫芦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04万元,项目支出27.7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7.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5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27.57万元,主要是工资、医疗保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73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
(3)事业运行15.21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6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2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0.06万元,下降41.2%,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2016年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主要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车编减少的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5万元(应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减少10.06万元,下降41.2%,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车编减少原因。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万元(与部门决算报表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4.46万元,降低7.57%。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公共支出,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2016年没有项目预算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