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概况
主要职责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管理社会科学界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指导社科联战线工作;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协作和攻关;
(二)组织开展国内外学者、学术团体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
(三)负责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发现和培养社会科学人才,维护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社会科学咨询服务及产业开发工作,推动社会科学咨询事业健康发展;
(五)组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评估和奖励工作,负责社会科学发展和奖励基金的管理,促进社会科学事业发展;
(六)掌握学术动态和理论信息,编辑出版刊物及有关学术资料;
(七) 参与我市社会科学政策规划的制定;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收入总计77.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7.36 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经营收入无。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
6.其他收入无。
7.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无。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9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支出总计77.36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5.06 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万元。
2.项目支出2.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主要包括学术活动、期刊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无。
4.经营支出无。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9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财务执行收付实现制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6万元,项目支出2.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3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8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支出12.38万元,占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万元,占4%;节能环保支出无;农林水支出无;交通运输支出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无;住房保障支出3.53万元,占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经费支出56.37万元,主要是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1万元,主要是学术研究、期刊、科普活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减少项目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6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4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金基数调整。
(4)死亡抚恤金无。
(5)伤残抚恤金1.36万元,主要是工伤人员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卫生健康支出2.7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7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务员医疗基数调整。
(2)事业单位医疗无。
4.农林水事务支出无,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无。
5.金融支出无,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无。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无,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无。
7.住房保障支出3.5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支出3.5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运行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出国情况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43万元,比上年减少1.84万元,降低81%,主要是降低车辆维修费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0.37万元、燃油费0.06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万元,比上年减少5.72万元,降低4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0.08
万元、邮电费0.04万元、差旅费0.19万元、劳务费0.62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车辆运行经费0.43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关机要通讯及应急保障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编制预算项目的精确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执行率有待增强,部分项目跨年度结转,未能在本年度内及时结算;三是项目在执行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整。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以提高预算完成率,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地全面实现;二是依据上一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合理、科学的编制下一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