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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03来源: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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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指导市青联、市学联工作,受市委的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

  (二)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工作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促进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全市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大、中、小学生和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为全市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青少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七)负责全市青少年统战工作,承担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职能转变。

  1.加强全市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引导和舆论斗争工作。

  2.加强对全市共青团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少年发展的统筹工作。

  3.加强对青少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青少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组织部)

  1.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2.指导全市团组织、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工作;

  3.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组织(社会领域)统计工作;

  4.开展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二)宣传部

  1.负责研究分析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状况;

  2.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

  3.指导全市共青团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4.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

  (三)办公室

  1.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机关文电、文秘、机要、会务、保密、信访、安全、档案、财务管理、行政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

  3.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工作调研和信息工作;

  4.负责规划、协调和指导团队信息化建设及机关网络建设工作。

  (四)青年发展部

  1.研究和拟定促进全市青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2.建立和完善青年服务体系,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

  3.组织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教育和实践活动;

  4.组织实施青年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

  5.指导全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

  (五)学少部

  1.负责指导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团的工作,了解掌握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青年学生学好文化专业知识,开展促进大(中)学生全面成才活动,指导大(中)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开展大(中)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承担市学生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研究分析少年儿童状况,指导少先队活动课程体系建设,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指导少先队网站和新媒体运用,研究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拟订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政策措施,承担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拟订全市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意见、规划以及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平台、队伍建设,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统筹开展不同领域的青少年权益工作,指导、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有效开展工作,推动青少年社会教育。

  (六)社会联络部

  1.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非党青年知识分子、少数民族青年、信教青年和民营企业青年交流工作;

  2.开展对港、澳、台地区及侨胞青年的统战工作;

  3.负责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

  4.拟订全市共青团、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度;

  5.开展对全市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

  6.指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7.承担市青年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七)机关党总支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

  2、加强党总支的自身建设,增强党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上好党课);定期开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3、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发展一批新党员,进一步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制度,组织开展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青少年宫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如果党内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5、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做好对党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本级

  2.葫芦岛市青少年宫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84.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84.2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经营收入无。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

  6.其他收入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53.49万元,增长153.18%,主要原因:2022年度新增市青少年宫事业编制22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2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584.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66.7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9万元。

  2.项目支出17.4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主要包括青年艺术周活动办公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无。

  4.经营支出无。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53.49万元,增长153.18%,主要原因:2022年度新增市青少年宫事业编制22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79万元,项目支出17.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3.49万元,增长153.18%,主要原因:2022年度新增市青少年宫事业编制22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1.3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0.5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4.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47万元,占86.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6万元,占4.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1万元,占2.23%;节能环保支出无;农林水支出无;交通运输支出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无;住房保障支出38.20万元,占6.5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4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经费272.56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8.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新增市青少年宫事业编制22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2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6万元,主要是项目活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压缩开支,控制项目经费的审批。

  (3)预算改革业务无。

  (4)财政国库业务无。

  (5)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6)事业运行217.45万元,主要是市青少年宫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2022年度团市委部门预算未包括市青少年宫,市青少年宫人员经费为中途划拨到团市委账户,所以2022年团市委部门预算中无事业运行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无。

  (2)事业单位离退休0.41万元,主要是市青少年宫2名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无年初预算,原因同上。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83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行政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人员变动以及职务晋升。

  (4)死亡抚恤金无。

  (5)伤残抚恤金无。

  3.卫生健康支出13.0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01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91%,然而,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缴费比例降低。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无。

  4.农林水事务支出无。

  5.金融支出无。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无。

  7.住房保障支出38.2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8.20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0.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新增市青少年宫事业编制22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以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接待费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8万元,比上年减少1.14万元,下降56.44%,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8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以及车辆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1.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9万元,比上年减少1.08万元,降低2.9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7.4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4.1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二是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三是预算绩效管理薄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明显。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各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增强监督检查合力,加大问责力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