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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01来源: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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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内部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部机构设置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

  (二)按照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法律、方针、规划,拟订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支持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负责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科普工作队伍建设,组织评选表彰科普工作先进单位和科普工作者。

  (三)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与港、澳、台科技界的交往与联系;加强与海外科技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与联系。

  (五)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六)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七)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性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管理、监督;对县(市)区科协和基层协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协机关内设3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市科协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和有关重要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公文处理、秘书、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负责全市科协系统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后勤、资产、房产、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市科协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市科协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负责老干部工作。

  (二)科普部

  按照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普团体的业务开展、研究、总结、推广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经验;负责县(市)区乡镇、村、街道、社区等各级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研会组织建设、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工作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负责科技场馆、橱窗等科普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科普类期刊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市农技协和市科普作家、艺术家协会日常工作。

  (三)学会部

  负责对市科协所属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性、多学科的重点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工作;负责指导市属学会的研讨活动;负责有关学术类期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学会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全市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工作指导;负责企事业单位科协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指导;负责市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有关部门活动的呈报、联络、邀请、接待、派出等方面具体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

  2、葫芦岛市科技馆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87.0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87.0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96.88万元,提高171%,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科技馆由原来的党群中心划转到市科协。

  (二)支出总计787.0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60.0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9.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万元。

  2.项目支出126.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6%。主要包括科普活动、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及科技馆站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96.88万元,增加171%,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07万元,项目支出126.9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6.88万元,增加171%,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7.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科学技术支出661.57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3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5万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8.29万元,占5%。

  1.科学技术支出661.57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运行661.57万元,主要是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3万元,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2.1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和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3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99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4)伤残抚恤3.2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伤残疾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X%。

  3.卫生健康支出23.85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6.0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8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9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38.2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8.29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基层科协工作人员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30人(次),0.28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28万元,降低50%,主要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燃油、保险、车辆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科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万元,比上年增加10.98万元,提高14%,主要原因一是调入工作人员,二是职务与职级晋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科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科协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126.9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科普专项经费及时拨付,滞后势必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