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指导市青联、市学联工作,受市委的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
(二)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工作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促进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全市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大、中、小学生和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为全市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承担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职能转变。
1.加强全市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引导和舆论斗争工作。
2.加强对全市共青团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年发展的统筹工作。
3.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0.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0.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9.85万元,降低17.76%,主要原因: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230.7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2.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4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8.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58%。主要包括办公费、租赁费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8.15万元,降低17.26%,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原因:财政拨款集中收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1万元,项目支出8.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15万元,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支出减少。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3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6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15.24万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14.73万元,占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69.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15.2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14.73万元,主要是单位公积金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万元,比上年减少3.9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及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8.2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葫芦岛市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