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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葫芦岛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04来源: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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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葫芦岛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内设机构情况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365bet体育投注_365bet体育直播-【官方授权网站】: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我们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365bet体育投注_365bet体育直播-【官方授权网站】: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将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各县(市)区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市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委办公室负责市直党群政法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二、内设机构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机关政府采购和后勤保障,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组织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宣传部。指导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宣传思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

  (四)群团工作部。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等。

  (五)设立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履行纪律检查和监察两项职责。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独部门,无下级部门。

  第二部分中共葫芦岛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56.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6.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76.11万元,增长46.2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类经费、社保类经费增加;二是更换办公设备;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支出总计556.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3.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2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28万元,资本性支出0.6万元。

  2.项目支出43.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6%。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及机关纪律作风检查经费支出,党建工作实绩考核经费支出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76.11万元,增长46.2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类经费、社保类经费增加;二是更换办公设备;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财务执行收付实现制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55万元,项目支出43.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11万元,增长46.2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类经费、社保类经费增加;二是更换办公设备;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0.1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75.91%。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78万元,支出功能分类按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保障支出435.45万元,占78.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4万元,占12.3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4万元,占4.0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9.75万元,占5.4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4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92.2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决算数大于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43.23万元,这些经费主要包括党风廉政经费及机关纪律作风检查经费支出,党建工作实绩考核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11.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活动经费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金20.7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干部发放基础绩效奖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35元,主要是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缴存基数调整。

  (4)死亡抚恤0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5)伤残抚恤费8.75万元,主要是工伤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卫生健康支出22.7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7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事业单位医疗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7.住房保障支出29.7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9.7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公积金基数。

  8.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4万元,与上年0.81万元相比下降了5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0.22万元、燃油及车辆维修费、过桥费等0.18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55元,其中:人员经费47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中共葫芦岛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0.49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出差费2.49万元、维修(护)0.49万元、工会经费3.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其它交通费22.29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9.0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中共葫芦岛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葫芦岛市直机关工委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1.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编制预算项目的精确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执行率有待增强,部分项目跨年度结转,未能在本年度内及时结算;三是项目在执行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整。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以提高预算完成率,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全面实现;二是依据上一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合理、科学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