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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9来源: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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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是“一校两院”(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体制,负责对全市的党员领导干部广大公务员及民主党派和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工作,并承担党校系统在职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为社会培养人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84.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62.7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4%。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2.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主要是退税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2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主要是在职研究生办学经费。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23.84万元,降低23.7%,主要原因:经费压缩,收回未支付的项目支出。

  (二)支出总计1384.1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68.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81万元。

  2.项目支出215.3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6%。主要包括域内(外)培训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35.82万元,降低19.5%,主要原因:经费压缩,项目经费未全部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2万元。

  主要是账户退税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66.74万元,降低99.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无结余,全部收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74万元,项目支出193.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7.31万元,降低18.9%,主要原因:财政压缩项目经费,降低了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2.7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036.12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74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33万元,占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1万元,占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7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5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医疗费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10.0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医疗费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3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30.4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1.3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5.25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27.13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68.5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68.5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4万元,比上年增加2.45万元,主要是车辆损耗大,维修费用增加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2.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市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81万元,比上年减少15.2万元,降低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市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委党校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教师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涉及资金193.99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6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李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