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政告字〔2021〕6号
为改善化工八区周边市容环境,按照我市创城工作部署,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化工八区临时露天市场进行迁移改造。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化工八区“大猪圈”区域临时露天市场。
二、迁移时间:至2021年10月15日。
三、具体内容: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化工八区“大猪圈”临时露天市场所有业户的设施及物品自行移除或清理。逾期未清理的,将视为遗弃物。
2.葫芦岛市建交集团对市场迁出后的化工八区“大猪圈”临时露天市场进行场地清理并进行整体封闭改造。
3.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五州农贸市场共同确认登记的化工八区“大猪圈”临时露天市场业户,按照抓号方式进入化机四区原锅炉房室内农贸市场和化工十二区市场。对拒不按规定时限进入的业户,取消其在上述地区经营资格。
四、坚决禁止业户回流和占道经营,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联合执法。对取缔过程中阻挠、煽动、妨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