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城区购置房产并迁入户口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可以中途转入与户口和房产对应的学校就读
时间:2019-10-11来源:
在本地城区购置房产并迁入户口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可以中途转入与户口和房产对应的学校就读
办理条件:(1)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2)只能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初中。
办事程序:按正常转学流程办理。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收据、购房合同)。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办理地址:拟转入学校
办理时间:(法定假日及暑假期间电子学籍系统升级除外)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各县(市)区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3112442 连山区教育局 3329018 3329019 龙港教育局 3055813 南票区教育局 4923351 兴城市教育局 5332015 绥中县教育局 6123119 建昌县教育局 7122093
办事流程图:办事流程图同转学流程图;办理转学需注意以下事项:县域内原则上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初二生物地理统一结业考试后转入的学生需具有全家户籍,不得挂靠和单独立户。需符合《《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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