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葫疫指告〔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葫芦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立即启动葫芦岛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终止日期另行公告。
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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