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31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5月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31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11件。其中,兴城市1件,连山区1件,建昌县3件,市自然资源局5件,市生态环境局、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承担1件。
当日,上述举报问题已全部交办属地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5月7日,我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交办第31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案件总数290件。已办结24批次共办结172件,办结率83.50%。
(责任编辑:
李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