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52-3项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方案清单序号52-3项(编号447):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汞场地土壤污染和修复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完成含汞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三、整改结果
2018年10月8日,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水银电解车间及其周边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2018年12月26日该公司进行招标施工单位,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中标。2019年4月10日,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进厂施工。2020年6月,完成方大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水银电解车间及其周边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葫芦岛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9-6661660
邮寄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0号(市环保整改办)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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