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十一批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葫芦岛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葫芦岛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9-6661660
邮寄地址:龙湾大街10号 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8楼 市环保督察整改办
(责任编辑: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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